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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场舞管理规则

一、总则

广场舞作为一种普遍的群众文化活动,应当在遵守法律法规,尊重他人权益的前提下进行。为规范广场舞活动,特制定本管理规则。

广场舞管理规则  第1张

二、时间规定

广场舞应当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进行。具体来说,每天的开始和结束的时间应当明确,并且应当尽量避开居民的休息时间,如夜间10点至次日早晨6点。社区或街道办可以根据实际情况,适当调整时间范围。

三、音量规定

音量的大小直接影响着周围居民的生活。因此,广场舞的音量应当控制在不影响周围居民生活的范围内。参与者应当自备音响设备,音量适中,不得过大或过小。如违反规定,将视情况给予警告或罚款。

四、场地规定

广场舞的场地应当符合安全、方便、不影响周边居民生活的要求。参与者应当选择合适的场地,并不得随意改变原有环境。如有违反,将视情况给予处罚。

五、参与者规定

参与广场舞的成员应当尊重他人,不得发生冲突或争执。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挑衅或暴力行为,如发现违反,将视情况给予相应处罚。

六、违规处理

如违反本管理规则的规定,将视情况给予口头警告、书面警告,情节严重的可予以罚款,甚至取消其广场舞参与资格。此外,对于违规者所属的广场舞组织或团体,社区或街道办有权要求其做出解释或说明,并根据具体情况做出相应的处理决定。

七、附则

本管理规则的解释权归社区或街道办所有。本管理规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,如有其他与广场舞相关规定与本规则冲突的,以本规则为准。同时,社区或街道办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补充规定,并予以公告。

以上就是我们的广场舞管理规则,我们希望每一位参与广场舞的成员都能遵守这些规则,共同营造一个和谐、文明、有序的广场舞环境。我们相信,只有大家共同努力,才能让广场舞这项活动真正成为大家享受生活、增进友谊、锻炼身体的一种方式,而不是打扰他人、引发矛盾的一种方式。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,遵守规则,共同维护我们的公共空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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